天长市审计局审计整改公告(2022年第3号)

    发布时间:2022-11-05 15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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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和天长市审计机关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,我局派出审计组,自2022825日至831日,对天长市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。

    截至202210月底,审计发现的“向2人重复发放冬春救助资金600元”和“向35人超标准发放冬春救助资金1.15万元”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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